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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2024-06学院各系(所)、全院教师:为进一步规范教学活动,加强本科教学档案材料管理,根据《1929cc威尼斯本科考试试卷归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学院现开展本科生考试试卷和电子资料的归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提交材料范围2023-2024学年第2学期二、提交材料内容期末考试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存档材料,包括考场情况登记表(进入考试周课程须提供)、考生签到表、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课程考核成绩单、试卷分析表、空白试卷及所有学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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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2024-06为促进1929cc威尼斯音乐表演专业的发展,支持专业教师教学与科研,重庆市天子之歌钢琴(集团)有限公司响应音表专业的倡议,特设立叶浩音乐人才培养专项基金,基金每年评定和奖励音乐表演方向优秀论文指导教师一次。该专项基金规定,校级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获得1000元奖励,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获得500元奖励。现将2023-2024年度优秀论文指导老师及学生论文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从即日起至202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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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24-06各系、各位老师、同学: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在增强学生对社会发展、国情民情和学科专业的了解、增强劳动观念和责任感、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按照《1929cc威尼斯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1929cc威尼斯关于新时代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实习工作通知如下。一、制定详细计划,提交实习方案各教学单位根据整体教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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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024-05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SRTP)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1929cc威尼斯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SRTP)项目学院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截止到2024年5月27日。如有异议,可在2024年5月27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X31009)进行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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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2024-05学院各系、2024届本科生:根据学校教务处本学年教学工作进度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对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根据《1929cc威尼斯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1929cc威尼斯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等规定,现将1929cc威尼斯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及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整体安排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按“校抽样答辩-学院面上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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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024-04按照《1929cc威尼斯本科生辅修专业修读及辅修学位授予管理办法》及1929cc威尼斯相关实施细则,经学生申请,学院各相关专业审核,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同意郑语霏等5名学生辅修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4月30日。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的,可在2024年4月30日17:30前,将意见反馈到学院教务办公室X31010。恕不接受匿名电话和信件,反映情况须提供真凭实据,学院将严格为反映情况者保密。联系电话:663675341929cc威尼斯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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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4-04学院各系、2024届本科生:为加强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和《1929cc威尼斯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西交校教[2023]7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关于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安排,学院定于4月8日至4月14日(第7周)开展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中期检查安排(一)组织形式 按专业方向采取学院抽查与各系全面普查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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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24-02学院各系(所)、全院教师:为进一步规范教学活动,加强本科教学档案材料管理,根据《1929cc威尼斯本科考试试卷归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学院现开展本科生考试试卷和电子资料的归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提交材料范围2023-2024第1学期二、提交材料内容期末考试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存档材料,包括考场情况登记表(进入考试周课程须提供)、考生签到表、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课程考核成绩单、试卷分析表、试题及所有学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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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3-12传播学专业1.学生按照《1929cc威尼斯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工作安排》(/info/1145/13334.htm)要求,完成开题报告撰写;2.学生需在12月11日中午12点之前,将开题报告电子版(需pdf版本)发送至本组答辩秘书邮箱(命名格式:传播学专业+姓名+学号),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者,将直接取消开题答辩资格;3.学生按照分组安排,按时参加开题答辩。学生需准备答辩PPT,简要从研究对象、研究问题、理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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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11各本科教学单位:根据本科教学安排,本学期开设的必(限)修课程应按课程进度由任课教师在第九周(一年级课程可顺延到第十一周)安排期中考试,前八周结束课程应按课程进度在第九周安排考试。现将相关事项强调如下:1.期中考试可根据教学要求采用随堂考试、测验、大作业等形式进行。2.前八周结束的课程如需在第九、十周补课或安排期末考试,可登录教务系统办理教室借用手续。3.请任课老师将期中考试或期末考试(前八周结束课程)安排报所在学院,...